面對這種情況,其實所有利益相關者都顯得相當無奈。創業者創業失敗,還不起錢,背負巨額債務。可想而知,當初遠在美國的賈躍亭和目前還有點希望的羅永浩,面對的是非常艱難的未來和前途。同時,投資過他們公司的投資人,和他們合作過的債權人,也未必比他們強多少。幾十萬、幾百萬、幾千萬甚至上億的巨額損失,可能會讓這些人瞬間破產。
羅永浩在今天上午的回復中表示,會負責到底,即使出來“賣藝”,也會像馬克·吐溫、史玉柱壹樣把錢還回去。如果說羅永浩面對上億的債務還那麽自信,那麽賈躍亭的幾十億巨額債務就顯得力不從心了。所以,有兩種完全不同的結果。問題爆發前,賈躍亭以“壹周後回國”的方式逃往美國,再也沒有回來。壓力之下,他希望能夠通過資產處置和未來的法拉第FF91創業,卸下自己的巨額債務。
當羅永浩被宣布為老賴時,福耀玻璃董事長曹對羅永浩是隔岸觀火。他說,還不起錢的人在網上經常被稱為“老賴”,他認為這不公平,因為畢竟是少數。要培養良好的社會氛圍,就要鼓勵企業家繼續努力。
同時,羅永浩還表示,消費限購令實施後,不能買飛機,不能坐高鐵,確實給以後的壹系列商業活動帶來不便。畢竟像他這樣的創業失敗者,還是需要通過努力獲得資金來償還債務。事實上,這樣的限制不利於問題的解決。
品牌100分認為從創業的角度來說,如果創業有失敗的地方,壹定要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來做。如果創業者想做法律法規之外的事情,那就另當別論了。比如以羅永浩為例,他的想法是通過努力還清所有公司債務和個人擔保債務,不要背負這個罵名。但企業畢竟是有限責任公司。如果有關部門能夠介入,依法辦理企業資產重組或破產的手續,企業債務和個人擔保債務就完全按照規定辦了。如果個人確實不能擔保債務,被列為限制消費行為人無可厚非;如果企業債務企業家只需要承擔有限責任,就不能牽連企業家本人。在此基礎上,如果企業家願意通過未來的努力償還企業所欠的債務,也是鼓勵的。
在法律約束的情況下,需要在相關法律框架內解決問題,避免給創業者帶來更大的壓力。也能給債權人壹個明確的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