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1。就是明確“線上線下壹致”的原則。《辦法》規定,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具有實體店並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按照食品經營許可證載明的主要業態和經營項目從事經營活動,不得超範圍經營。網上銷售的餐飲食品應當與實體店銷售的餐飲食品質量安全相壹致。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查處嚴重違法行為,要求其立即停止向網絡餐飲服務提供者提供網絡交易平臺服務。二是明確平臺和餐飲服務商的義務。《辦法》規定,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提供者需要履行建立食品安全相關制度、設置專門的食品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審核登記並公示網絡餐飲服務提供者許可信息、如實記錄網絡訂餐的訂單信息、對網絡餐飲服務提供者經營行為進行抽查監測等義務;餐飲服務提供者需要履行公示信息、制定並實施原料控制、嚴格控制加工過程、定期維護設施設備等義務。三是明確送餐人員和送餐流程的要求。《辦法》規定,送餐人員應當保持個人衛生,使用安全無害的配送容器,確保食品在配送過程中不受汙染。送餐單位應當加強對送餐人員的培訓和管理。配送有保鮮、保溫、冷藏或者冷凍等特殊要求的食品的,應當采取能夠保證食品安全的保鮮和配送措施。四是明確開展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測。根據《辦法》,中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負責指導全國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測。中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監測,發現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提供者和網絡餐飲服務提供者存在違法行為,通報相關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法組織查處。五是明確了與地方性法規和其他規章的銜接。《辦法》規定,地方性法規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規章對經營小型餐飲網絡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辦法》對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的查處沒有規定的,按照《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