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和疑似傳染病病人在未治愈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之前,不得從事易傳播該傳染病的活動;隔離期滿前拒絕隔離治療或者擅自離開隔離治療的,公安機關可以協助醫療機構采取強制隔離治療措施。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條的規定,單位和個人違反本法規定,造成傳染病傳播、流行,給他人人身、財產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根據突發事件應對法第六十四條,有關單位未按要求采取防範措施,造成重大突發事件的;或者未及時消除已經發現的隱患,導致發生重大突發事件的,由當地人民政府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或者營業執照,並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罰。根據本法第六十六條、第六十七條、第六十八條規定,單位或者個人違反本法規定,不服從當地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決定、命令,或者對其依法采取的措施不予配合,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單位或者個人違反本法規定,導致突發事件或者危害擴大,造成他人人身或者財產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壹)拒絕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情況下依法發布的決定和命令的;(二)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責的。該法第三十條規定,違反國家規定,攜帶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節輕微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法律客觀性:
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條(挪用特定款物罪),挪用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情節嚴重,致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害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七十壹條(職務侵占罪)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的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