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消防工程師報考有三個要求:專業、學歷、工作年限。如果他們符合要求,就可以報考。不同專業和學歷要求的工作年限不同,消防相關專業和非消防相關專業要求的工作年限也不同,相互影響。具體要求如下:
擴展數據
第壹條為了提高消防專業人員的能力和素質,加強消防專業隊伍建設,保證消防安全技術服務和管理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根據消防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從事消防設施檢測、消防安全監測等消防技術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第三條國家依法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實行準入職業資格制度,並納入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統壹規劃。
第四條本規定所稱註冊消防工程師,是指經考試取得相應等級註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並依法註冊,從事消防設施檢測、消防安全監控等消防安全技術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第五條註冊消防工程師分為高級註冊消防工程師、壹級註冊消防工程師和二級註冊消防工程師。高級註冊消防工程師的考核辦法另行制定。
壹級註冊消防工程師和二級註冊消防工程師分別翻譯成英文:
1級認證消防工程師
二級註冊消防工程師
第六條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和公安部按照職責分工,共同負責註冊消防工程師制度的政策制定,並對制度實施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和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註冊消防工程師制度的實施和監督管理。
參考:百度百科?註冊消防工程師制度暫行規定?,法律法規網?《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