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信息審批:
壹、《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申報表》壹式2份,審核表的封面和表格第壹頁的工程名稱均加蓋建設單位公章。
二、建設單位的營業執照等合法身份證件,加蓋建設單位公章;(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新建、擴建工程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文件;
四、設計單位資質文件,加蓋設計單位公章;(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五、施工單位的委托書(加蓋施工單位公章)和委托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六、消防設計文件:
1、設計說明書(A4白紙打印,每頁加蓋設計單位審批專用章)
2.封面:項目名稱、設計單位和設計日期。
3.扉頁:設計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技術負責人、項目負責人、電氣專業負責人、消防專業負責人的姓名,由上述人員簽字或蓋章。
4.設計文件目錄
5、設計說明:
(1)工程設計依據包括設計中執行的主要法律法規和采用的主要標準(包括標準的名稱、序號、年份和版本號),以及建設單位提供的有關使用要求或生產工藝等資料。
②建設規模和設計範圍。
(3)工程中已設置(或增加)的具有消防性能要求的主要消防設備、消防產品、建築構件和建築材料。
(4)采用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和新結構。
⑤具有特殊火災危險性的消防設計以及需要設計審批時需要解決或確定的問題。
七、設計圖紙:
要求1;100或1;150藍圖堆疊成A4標準堆疊方式存檔。圖紙應加蓋設計單位年度圖紙報送審批專用章。
1,標明規劃紅線、消防水源、消防車道、室外消防給水管道的位置。
布局圖(單獨提取)
2、全套圖紙(建築、給排水、電氣專業與強電、弱電、暖通及
空調專業施工圖及消防相關工藝平面布置圖)。
3、自動消防設施布局;(自動消防設施指:消防給水和自動滅火系統;防煙、排煙、通風和空調系統的防火設計;消防電源供應和分配;消防應急照明、應急廣播和疏散指示標誌;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消防控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