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有關法律規定,依法應當進行消防驗收的建設工程,未經消防驗收或者消防驗收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停止使用或者停產停業,並處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款。消防驗收是綜合驗收的重要組成部分。
壹、建設單位申請消防驗收應提供以下材料:
(1)建築工程消防驗收申報表;
(2)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3)工程消防設施竣工圖;
(四)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意見;
(五)建築工程消防自檢意見書;
(6)建設單位工商營業執照等合法身份證明文件;
(7)施工、工程監理、消防技術檢測單位的法定身份證明和資質證明;
(八)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築構件、建築材料和裝飾材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證明文件和出廠合格證;
(九)消防設施證明文件;
(10)消防設計變更文件、消防設計專家評審會紀要等需要提供的申報材料(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需要變更建築部分的,需提供設計單位出具的消防變更文件);
(11)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授權委托書、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
二、住宅消防驗收標準是什麽?
首先相關驗收資料要合格,房子所有檢測項目都符合標準。其次,消防泵可以正常使用,消防聯動可以開啟消防泵。同時,消防測試信號準確,主機工作正常,感應探頭嚴格按照圖紙安裝,可以正常使用。消火栓系統是否按相關標準安裝,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是否規範,消火栓是否配備滅火器。樓道是否有安全通道,樓層是否有防火門,是否有專用消防水池。而且要對消防的燈具和設備逐壹檢查,看有沒有質量問題,包括消防工程材料的檢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五十八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由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消防救援機構依據職權責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產停業,並處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款:
(壹)依法應當進行消防設計審查的建設工程,未經依法審查或者審查不合格,擅自進行的;
(二)依法應當進行消防驗收的建設工程未經消防驗收或者消防驗收不合格投入使用的;
(三)本法第十三條規定的其他建設工程,驗收後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
(四)公眾聚集場所未經消防救援機構許可投入使用或者營業,或者經核查發現該場所的使用和營業情況與承諾內容不符的。建設單位驗收後未按照本法規定報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備案的,由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