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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小飯不開發票合法嗎?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小餐館作為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對外提供服務時應向付款人開具發票。如果小餐館不給付款人開具發票,就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對違反者,稅務機關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規定進行處罰。

如果商家拒絕開具發票,消費者可以向當地稅務機關舉報或撥打稅務熱線12366。根據有關規定,應開具發票而未開具,或者按照規定的期限、順序、欄目壹次性開具全部發票,或者未加蓋發票專用章的,稅務機關可以責令改正,並處654.38+0萬元罰款;非法所得予以沒收。

發票的重要性有哪些?

1.當消費者與經營者發生糾紛時,消費者可以通過發票維護自己的權益。如果消費者在餐館消費時,因為食物不衛生而生病,受到治療,可以憑發票向經營者索賠,使自己的權益得到保障。再者,由於發票是稅收征收和稅務稽查的重要依據,經營者使用的發票越多,應繳納的稅款就越多,因此消費者通過主動索要發票,可以有效減少國家稅收流失;

2.壹些經營者為了盡量減少發票的使用,會以各種借口不給消費者提供發票。消費者可要求經營者提供未提供本次消費發票的書面證據,並加蓋公章,並據此向12366納稅服務熱線或當地稅務機關舉報,稅務機關將進行查處;

3.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收取款項的,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對零售小商品或者向消費者提供零星服務是否免於逐筆開具發票,由省級稅務機關確定。同時,凡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在購買商品、接受服務和支付其他經營活動費用時,應當向收款人索取發票。取得發票時,不允許更改名稱和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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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十九條。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收取款項,收款人應當向付款人開具發票;特殊情況下,付款方會給收款方開具發票。第二十條所有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在購買商品、接受服務以及其他經營活動中支付貨款時,都應當向收款人索取發票。取得發票時,不允許更改名稱和金額。第三條本辦法所稱發票,是指在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務等經營活動中開具和收取的收付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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