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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電壓不穩,電器被燒,誰負責?

首先妳得確認小區內變壓器的權屬。新建住宅區供電設備由開發商負責投資建設,產權歸全體業主。如果小區供電設備沒有移交給電力公司,這種情況只能由物業解決。

如果供電設備產權已經移交給電力公司,可以向就近的營業廳反映問題,電力公司會有技術人員現場核實。確實是因為電壓不穩定導致電氣設備燒毀,電力公司會給予相應的賠償。公共供電設施是有保險的,被燒電器賠償是合理的。賠償金額將由保險公司確定。

電力公司定位是服務行業,不用擔心不辦理合法業務。

物業管理公司的主要職責是:

1,物業維修管理。

物業管理企業應當按照國家物業管理標準,對其管理的物業進行維修和技術管理,包括房屋安全質量管理、房屋維修技術管理和房屋維修施工管理;

2.物業設備管理。

需管理的物業設備主要包括給排水設備、燃氣設備、采暖設備、通風設備和電氣設備。

3.物業環境管理。

物業管理企業有義務對住宅小區的環境進行管理,使其達到國家規定的標準,包括汙染防治、環境清潔、環境綠化等。

4.物業管理安全。

物業公司應當采取各種措施,保障業主和房屋使用人的人身財產安全,管理小區治安,管理小區消防安全,管理進出小區的車輛和人員。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

第二十八條供電企業應當保證向用戶供電的質量符合國家標準。因公共供電設施引起的供電質量問題應及時處理。

用戶對供電質量有特殊要求的,供電企業應當根據其必要性和電網的可能提供相應的電力。

第二十九條供電企業在發電和供電系統正常時,應當繼續向用戶供電,不得中斷。因供電設施檢修、依法限電或者用戶違法用電等原因需要中斷供電時,供電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前通知用戶。

用戶對供電企業中斷供電有異議的,可以向電力管理部門投訴;受理投訴的電力管理部門應當依法處理。

第五十九條電力企業或者用戶違反供用電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電力企業違反本法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第壹款的規定,未保證供電質量或者未提前通知用戶中斷供電,給用戶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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