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違法城管可以在小區內拆除嗎?

違法城管可以在小區內拆除嗎?

小區違法城管能拆嗎?

1.小區內違章搭建的城管是不能拆的,強拆是違法的。根據相關法律,不允許強制拆遷;

2、強制拆遷,簡稱強拆,常指被拆遷人或房屋承租人在裁決規定的搬遷期限內未搬遷,由市人民政府責成有關部門實施強制拆遷,或由房屋拆遷部門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拆遷。實施強制拆遷前,拆遷人應當就被拆遷房屋的有關事項向公證處申請證據保全;

3.強制拆遷是政府需要違背被拆遷人意願實施的拆遷行為,但有正當理由。強制拆遷的條件是: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壹是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人民政府不能向法院申請強制拆遷;第二,人民政府不能強制執行。實踐中,壹些市縣人民政府違法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卻無法進入強制執行程序,依法實施強制拆遷。強制拆遷的依據是補償決定。如果沒有補償決定,任何單位都不能采取強制拆遷。

4.實踐中,可以強制拆除的情況主要有兩種:壹是簽訂補償協議,不動的轎子早;二是作出補償決定,既不搬遷也不按照規定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訴訟。要對被征收人給予貨幣補償,對有產權調換和周轉房的房屋,在不提供貨幣補償金額和專用賬戶存儲賬號、有產權調換和周轉房的房屋位置和面積的情況下,不能強制拆除。

強制拆遷:

工作程序:行政強制拆遷的申請、審查、組織聽證、審批、證據保全、實施。強制移除條件:

1,房屋拆遷管理部門作出裁定,送達拆遷當事人;

2、被拆遷人或房屋承租人超過裁決規定的搬遷期限未搬遷的;

3、拆遷人已對被拆遷人作出補償安置或提供周轉房。

綜上所述,小區內違法城管無法強制拆遷,往往意味著被拆遷人或承租人未在裁定書規定的搬遷期限內搬遷的,由市人民政府責成有關部門實施強制拆遷,或者由房屋拆遷部門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拆遷,屬於違法行為。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三十五條

本條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2001 13年6月,國務院頒布的《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同時廢止。本條例實施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的項目,繼續按照原規定辦理,但政府不得責成有關部門強制拆除。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六條

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和個人的房屋,並依法給予拆遷補償,維護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征收個人房屋的,還應當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條件。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制定。

  • 上一篇:民法典如何公證婚後婚前財產
  • 下一篇:行政執法是否不接受新聞媒體的監督?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