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停車物業有權收費嗎?物業有權利對物業收費嗎?這要從兩個方面來看。壹個是土地使用費,壹個是管理費。其支出的依據和主體不同。《物權法》第七十三條規定,住宅區的道路、綠地、公共設施和物業管理用房歸業主所有。第七十四條規定,占用公共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的停車設施歸所有。所以根據以上內容我們可以看到,物權法規定收取土地使用費的法律依據是所有權人。車主有權對車輛占用的土地征收土地使用費。管理費的收取按照《合同法》和《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執行。《合同法》第三百六十五條、第三百六十六條明確規定了保管合同,即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應當保管並返還。寄存人應當按照約定向托運人支付保管費。《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四條規定,利用物業的部位、設施、設備進行經營活動,應當在征得相關業主、業主大會、物業管理企業同意後,按照規定辦理。所以只要得到業主的許可,這壹帶的土地都可以用來經營。業主交的是物業的保管費。
《物權法》明確,物業收費的確定由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承擔。物業公司只接受業主大會或業主委員會的委托,向業主收取停車費。因客觀原因未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的,可以由其所屬的居民委員會代替。因此,在沒有業主委員會的情況下,居民委員會是決定是否征收物業管理費的權力。
為什麽這個小區的小區物業收費標準?停車要經過物價局審批,收費屬於業主,有收據,物業公司不能亂花。但各地政策不同,業主可以向物業公司提交物業公司出具的價格證明。
以上是小區停車費屬於業主還是物業管理公司的相關內容。雖然現在對我們沒用,但還是要知道,希望對妳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