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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經典的住宅物業案例研究?

因為物業管理過程中遇到的問題非常復雜,法律法規總是不可或缺的,依法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是物業管理的基本依據。那麽問題來了。妳知道有哪些住宅物業的經典案例嗎?接下來我給大家簡單介紹壹下。

住宅物業經典案例分析

1.外墻水管滲漏

某小區108單元六樓奇數戶外墻水管漏水,將下面三層外墻大面積打濕。物業公司要求維修,那麽維修費用應該由誰來出?

單元號為108的有8戶,說法不統壹。比如7樓和8樓的住戶說,這件事和他們沒關系,沒有維修費;六樓以下的住戶說,維修費應該由六樓住戶出;六樓住戶說:應該從維修基金裏交。

案例研究:

水管漏水通常是壹般的維修,更換外接水管即可。所以不需要動用維修基金。水管修好後,八戶人家都會受益。按照“誰受益,誰負責”的原則,各戶壹起維修,具體費用分攤。

2.這座建築很滑

業主小李經過居民樓大堂時,因地面潮濕摔倒在地,造成骨折住院30多天,花了幾千元醫藥費。小李認為,自己之所以摔倒是因為地面打滑,所以物管公司應該承擔部分責任,物管公司應該賠償他醫藥費、誤工費、精神損害賠償。

請問:物管公司需要為這件事承擔責任嗎?談談妳的看法。

案例研究:

物業公司是否應該賠償,要看法律是否規定要承擔民事責任。

根據《民法通則》第125條規定,在公共場所、道路或者通道上挖坑、維修、安裝地下設施,未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施工人員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在這種情況下,物業公司對濕滑地面既無警示也無防範措施,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否則不需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編輯總結:看了上面的介紹,相信大家對住宅物業經典案例分析有了進壹步的了解。更多信息請繼續關註我們的網站,更多精彩內容將在稍後呈現給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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