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笑不能起訴三笑和她丈夫有壹個孩子,因為法院不接受。只有當三笑犯有重婚罪時,法院才會接受原公式的起訴,並對三笑及其丈夫進行刑事處罰。壹般對犯重婚罪的犯罪嫌疑人處以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小三介入家庭的情況是無法通過訴訟解決的。但是,如果丈夫和情婦有配偶的情況屬於重婚,或者明知自己有配偶而與人結婚,則構成重婚。當事人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應當依法立案調查處理。因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如果夫妻壹方有外遇,雙方同意離婚,但對夫妻財產分割不能達成壹致,可以起訴到法院要求分割。法院分割財產的原則包括公平原則和有利於子女生活的原則,但需要註意的是,無過錯方可以以對方在事情中有過錯為由要求對方少分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十七條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壹審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八條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壹審民事案件:
(壹)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地區有重大影響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
第壹百壹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壹)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請求、事實和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訴訟範圍,由被訴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