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建立校車多渠道籌資機制,通過財政資助、稅收優惠、鼓勵社會捐贈等方式,支持校車按照規定接送學生。支持校車服務所需財政資金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共同承擔,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財政部門制定。
支持校車服務的稅收優惠政策,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稅收管理權限制定。國家將專用校車納入國家燃油補貼範圍,享受城鄉道路客運經營者同等補貼。
各地加大對校車的支持力度並發放燃油補貼,決定加大政府對校車的支持力度,安排專項資金654.38+0.43 . 5萬元,對已辦理校車手續的學生用車給予燃油補貼。
校車辦根據校車載客量的大小和守法情況,每學期給予400元壹個座位的財政補助。現在校車辦和財政局都在發放補貼,這將有助於從源頭上控制校車“超速超員”的現象。
法律依據:《校車安全管理條例》
第壹條為了加強校車安全管理,保障乘坐校車學生的人身安全,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所稱校車,是指依照本條例取得使用許可,用於接送接受義務教育的學生上下學的7座以上載客汽車。
第三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行政區域學生數量和分布等因素,依法制定和調整學校設置規劃,保障學生就近在寄宿制學校就讀,降低學生上下學交通風險。義務教育學校及其教學點的設立和調整,應當充分聽取家長和其他有關方面的意見。
第四條國務院教育、公安、交通、工業和信息化、質量監督檢驗檢疫、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部門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的規定,負責校車的安全管理工作。國務院教育、公安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建立校車安全管理協調機制,協調校車安全管理重大問題,做好校車安全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