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學生飲酒的危害主要體現在酒精對身體的危害,但由於學生還處於生長發育階段,飲酒還可能影響學生的大腦功能、肝臟代謝、胃腸消化等。
1、大腦功能:葡萄酒中的酒精可能會影響甚至破壞大腦神經,以及破壞神經遞質傳遞的效果,容易導致記憶力下降、焦慮、抑郁等神經系統疾病;
2、肝臟代謝:葡萄酒中的酒精壹般在肝臟代謝。如果學生飲酒,可能會導致肝臟負擔加重。長期或大量飲酒還可能導致酒精性肝炎,甚至肝硬化。
3、腸胃消化:如果學生大量飲酒,酒中的酒精會刺激胃黏膜,導致腹脹、腹痛、惡心、嘔吐等不適癥狀。還可能影響機體的消化吸收功能,導致學生營養不良,從而影響學生的生長發育;
4.其他:少數學生可能對酒精過敏,飲酒後易出現皮疹、瘙癢甚至支氣管痙攣、過敏性休克等過敏反應。葡萄酒中的酒精會刺激心血管壁,容易導致心慌、胸悶,甚至冠心病、心肌梗塞等疾病。壹些學生也可能對酒精上癮,因為酒精刺激了多巴胺系統。
二、下列情況應視為酒精中毒:
1,校內外酗酒被當場發現或舉報核實的;
2.飲酒後參加學校規定的教學活動;
3.在宿舍或校園其他學習生活場所發現大量酒瓶;
4.飲酒後的行為;
5.酒後有不良言行;
6.喝醉的搗蛋鬼。
三、學校處分有五種:
1,警告。
2.嚴重警告。
3.記住。
4.留院觀察。
5.開除學籍。
學生違反學校規章制度,但情節輕微,需要給予行政處分的,應由學生所在的學院(系、所、中心)給予通報批評,並督促其改正錯誤。
四、學生在校期間依法享有下列權利:
1.參加學校教育教學計劃安排的各種活動,使用學校提供的教育教學資源。
2、參加社會服務、勤工儉學,組織校內活動,參加學生團體和文體活動。
3.申請獎學金、助學金和學生貸款。
4.在思想品德、學習成績等方面得到公正的評價。,完成學校規定的學業後取得相應的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
5.對學校給予的處分或處理有異議的,向學校和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訴,或對學校、教職工侵犯其人身權、財產權及其他合法權益的行為提出申訴或提起訴訟。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法律依據
高等學校學生管理條例
第五十壹條學校對違反法律法規、本規定和學校紀律處分的學生,應當給予批評教育,並視情節輕重,給予下列紀律處分:
(1)警告;
(2)嚴重警告;
(三)記過;
(4)留校觀察;
(5)開除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