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欺淩的後果是雙方面的,既影響受害者,也影響欺淩者。
對犯罪者而言:
如果給別人帶來傷害,要承擔治療甚至賠償的費用,還要受到學校老師的嚴肅批評教育,甚至無法繼續完成學業。施暴者的行為很難得到社會(主要是學校和家庭)的認可。很多在中小學經常打架的學生,尤其是加入暴力團夥的學生,最終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對於受害者:
帶來身體傷害甚至殘疾;容易造成懦弱、自卑、缺乏自信和勇氣;給心靈造成陰影和傷害;厭學甚至輟學。
校園欺淩事件的法律責任主要是侵權責任。未成年人造成侵權責任的,責令其監護人賠償、處罰。如果嫌疑人超過刑事責任年齡,需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可能會上少年法庭。
校園欺淩的主要方式有哪些?
1,直接霸淩
直接欺負是指以公開、明顯的方式欺負人。直接欺負包括直接身體欺負和直接言語欺負。其中,直接身體欺負包括打、踢、撓、推、勒索、搶奪、毀壞物品等身體行為;直接言語欺淩包括辱罵、譏諷、嘲笑、挖苦、起綽號等言語行為。
2.間接欺淩
間接欺負是指以壹種不太可能被發現的方式欺負,通常是在第三方的幫助下。間接欺負包括關系欺負、網絡欺負等類型。其中,關系欺負包括散布謠言和社會孤立;網絡欺淩包括歧視性短信和電子郵件。
法律依據:《民法》第壹百八十八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