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校園欺淩中的違法行為是什麽?
校園欺淩(暴力)發生在校園內、學生上下學途中、學校教育活動中的校園欺淩。老師、同學或校外人員故意濫用語言、體力、網絡、設備等。,並在壹定程度上侵犯了師生的生理、心理、名譽、權利和財產。
二、校園暴力如何量刑
故意對對方造成傷害的行為是否會被追究刑事責任,主要看傷害的程度。如果是輕微的,不構成犯罪;如果是輕傷,被害人和檢察院都可以提起訴訟,要求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如果是重傷以上,檢察機關有必要提起公訴,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嚴重的校園暴力可能涉嫌故意傷害,最高可判死刑。根據刑法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刑法規定,已滿16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14周歲未滿16周歲的人,故意殺人、傷害或者重傷,或者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14周歲未滿18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未滿14周歲的,不負刑事責任,責令其父母或者監護人予以管教,必要時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犯罪時,18周歲以下的人不適用死刑。這裏的死刑包括死緩。
3.校園欺淩有哪些具體表現?
校園欺淩不壹定發生在校園裏,放學後同學間的欺淩也包括在內。其主要表現是,強學生欺負弱學生,使他們身心痛苦。校園欺淩通常是反復發生的事件,而不是單壹事件。有時候壹個人欺負另壹個人。有時候集體欺負壹個人。通常欺淩者並不覺得自己有錯,受害者怕事默默承受,不敢反抗舉報欺淩者。因此,惡性循環導致受害者的身心痛苦。
以上是我自己搜集的關於校園欺淩中什麽是違法的法律知識。從上面可以看出,校園欺淩是壹種對受害者造成嚴重身心傷害的惡劣行為,所以要了解和防範校園欺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