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關閉系統策略的解釋

關閉系統策略的解釋

市場主體經營困難,決定停業的,可以向市場主體登記機關申報歇業,並承諾處理與從業人員的勞動關系。市場主體歇業前應當向登記機關備案,由持續開業狀態變更為持續停業狀態。未依法備案的,登記機關可以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以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停業期間,市場主體不得開展經營活動,但仍享有市場主體的其他合法權益。登記機關通過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停業期限、法律文書地址等信息。市場主體停業期限的延長,應當在期限屆滿前30日內按照規定辦理。

1.《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中的市場主體包括:

1,公司、非法人企業法人及其分支機構。

2.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及其分支機構。

3、農民專業合作社(合作社)及其分支機構。

4.個體工商戶。

5.外國公司的分公司。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市場主體。

二、市場主體的壹般登記事項包括:

1,姓名。

2.主題類型。

3.經營範圍。

4.住所或者主要經營場所。

5.註冊資本或出資額。

6.法定代表人、執行合夥人或負責人姓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條。因自然災害、事故、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經營困難的,市場主體可以決定在壹定期限內停業。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市場主體歇業前,應當依法與從業人員協商處理勞動關系等相關事宜。市場主體應當在歇業前向登記機關備案。登記機關通過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停業期限、法律文書地址等信息。市場主體停業的最長期限不得超過3年。市場主體在停業期間開展經營活動的,視為恢復經營,市場主體應當通過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市場主體停業期間,法律文書送達地址可以不使用住所或者主要營業場所。

  • 上一篇:《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的消費者權益有哪些?
  • 下一篇:新聞評論本身蘊含著哪些重要的法治價值?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