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在今天的新聞評論本身也蘊含著重要的法治價值。我理解以下幾點:
首先,新聞評論在啟蒙、宣傳和解釋方面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法律很復雜,很復雜,不容易理解。很多人有時候很難準確理解法律邏輯,僅憑壹個新聞事實就做出科學判斷。比如前段時間壹個人大代表涉嫌犯罪,公安機關依法申請對他采取強制措施,但是沒有得到人大的許可。這讓很多人覺得,壹個人大代表的身份,看似是犯罪的護身符,其實根本不是那麽回事。很多新聞評論都很恰當地解釋了這個問題。比如結婚登記辦法修改後,很多人說因為不用婚檢,新生兒有缺陷的增多,很多媒體都報道了這件事。但實際上,我們連哪些疾病不適合結婚的標準都沒有。婚前檢查的意義是什麽?可以說婚前檢查和出生缺陷沒有相關性。如果要預防出生缺陷,更重要的是孕前檢查和孕期保健。媒體發表的壹些新聞評論平息了這個問題。所以,新聞評論的第壹個價值在於,它能解釋壹個讓人感覺模糊的法律問題。
第二,新聞評論有助於公眾更加客觀公正地看待法律問題。比如新壹輪司法改革,大家都認為司法地方保護比較嚴重,所以相關部門和壹些專家學者都強調要實現司法機關的垂直管理,至少是省壹級的人、財、物的統壹管理。這種說法很振奮人心,但實際上,司法保護形成的原因非常復雜,破解的路徑更加艱難。很多評論者敏銳地發現了這個問題,提出僅靠人財物統壹管理是無法擺脫地方保護的,省級層面的人財物統壹管理也帶來了很多負面問題。再比如,2017年底,最高法院的壹個案子開庭,證監會主席助理出席。很多媒體都把行政長官出庭作為壹大亮點來報道,但新聞評論更客觀:行政長官出庭是有益的,但作用非常有限,有時甚至是有害的。庭審的目的是調查案情。誰出庭主要看誰了解行政執法的流程。有時候,即使行政長官出庭,也只是壹個象征性的角色,壹個形式而已。在實踐中,正是這些評論讓這個浮躁的社會少了壹些沖動,多了壹些理性。
第三,新聞評論更重要的價值在於促進實際工作。近年來,全國人大常委會和許多省級人大常委會在立法時廣泛征求了對法律草案的意見。在立法機關收集的公眾意見中,最有價值的往往是新聞評論。有時候,雖然公眾在網上提出了很多好的意見,但這些意見往往沒有針對性,新聞評論提出的意見往往壹針見血,容易引起立法機關的註意。
另壹個感受是,寫新聞評論壹定要有豐富的經驗。這種體驗往往不在於妳讀了多少書,而在於妳的實際工作經驗。妳為什麽想讀王旭明關於教育的評論?因為在教育部工作多年,他的經歷讓他對教育的評論比普通人更高更深刻。我們常說,永遠做不到外行評論內行,但不得不承認,有時候也有外行評論內行批評內行的情況。所以,有些事情我不懂,就是不懂,也不能亂下評論。這是目前評論家應該註意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