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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離婚分割財產有法律效力嗎?

協議離婚具有法律效力。

壹、協議離婚的基本原則。

夫妻雙方在協議分割離婚財產時,應當遵循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充分考慮夫妻雙方的財產狀況、婚姻期間的貢獻、子女撫養等因素,進行合理的財產分割。同時,雙方應避免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方利益。

二、協議離婚財產分割的法律效力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夫妻在離婚協議中達成的財產分割協議,壹經法院或民政部門認可,即具有法律效力。這意味著,如果壹方不履行協議約定的財產分割義務,另壹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強制執行。

此外,協議離婚財產分割的法律效力還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對內效力:協議對夫妻雙方具有約束力,雙方應嚴格按照協議履行各自的義務。

2.對外效力:在與第三人發生財產權益糾紛的情況下,協議可以作為證據,證明夫妻雙方對財產的約定和處理。

3.時效:除雙方另有約定或法律另有規定外,協議離婚財產分割的效力是長期的,不受時間限制。

三。協議離婚財產分割中的註意事項

在協議離婚的財產分割中,夫妻雙方應註意以下幾點:

1.確保協議內容合法、明確、具體,避免歧義或爭議。

2.充分了解各自的財產狀況,確保分割方案公平合理。

3.認真考慮撫養孩子的問題,確保孩子的權益得到充分保障。

4.在簽訂協議前,建議咨詢專業律師,確保協議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總而言之:

協議離婚具有法律效力。只要協議內容合法、明確、具體,協議是雙方自願簽署的,並得到法院或民政部門的認可,就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雙方在協議分割離婚財產時,應當遵循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充分考慮各種因素,制定合理的分割方案。同時,雙方應註意遵守協議內容,如有爭議,可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39條規定:

離婚時,夫妻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本著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依法受到保護。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幹問題的解釋(二)

第8條規定:

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規定或當事人因離婚而達成的財產分割協議,對男女雙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的訴訟,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43條規定:

符合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壹)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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