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學又稱法理學、法學,是研究法律、法律現象及其規律性的科學。它是法律相關問題的專門知識,是關於法律問題的知識和理論體系。
法律是法律的科學。法律作為統治階級制定的強制性規範,其直接目的是維護社會秩序,通過秩序的構建和維護實現社會正義。法理學作為法學的研究對象,其核心在於秩序與正義的研究,也就是秩序與正義的研究。[1]
法學是世界各國大學開設的通用類別,也是中國大學十大學科體系之壹,包括法學、政治學、公安學、社會學四個主要組成部分。在社會上,業余愛好者和普通人習慣稱法學專業為法學專業。
在中國,法律思想源於春秋戰國時期的法家哲學。法學壹詞在中國先秦時期被稱為“刑名之學”,到了漢代才開始有“法學之學”的名稱。在西方,古羅馬法學家烏爾皮亞努斯(Ulpianus)將“法律”壹詞定義為:人與神之間事務的概念,對正義與非正義的研究。
心理學是研究人類心理現象、心理功能和行為的科學。它既是壹門理論學科,也是壹門應用學科。包括基礎心理學和應用心理學。
心理學研究涉及知覺、認知、情緒、人格、行為、人際關系、社會關系等多個領域,也涉及日常生活的多個領域——家庭、教育、健康、社會。心理學壹方面試圖用大腦運作來解釋個體的基本行為和心理功能,同時心理學也試圖解釋個體心理功能在社會行為和社會動機中的作用;同時也與神經科學、醫學、生物學等科學有關,因為這些科學所討論的生理功能會影響個體的心智。
心理學家從事基礎研究來描述、解釋、預測和影響行為。應用心理學家還有第五個目的——提高人類生活質量。這些目標構成了心理學的基礎。
心理符號的含義:符號在希臘語中是靈魂的意思,後來成為英語psych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