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印發《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被不少黨建學者稱為“改革開放以來最全面最嚴格的黨紀”。在黨的十八大背景下,這壹規定的修訂意義重大:通過制度的剛性和建設性力量,讓黨員幹部真正從“不敢腐敗”轉變為“不想腐敗”。
1.該規範覆蓋所有黨員,並將普通黨員納入管理,不留死角。此前,《準則》的全稱是《中國* * *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幹準則》。顯然,它主要是針對黨員中的領導幹部。修改後,名稱改為“中國* * *產黨廉潔自律規定”,涵蓋了所有黨員,也就是說,普通黨員也納入了規定的覆蓋範圍。把普通黨員納入廉政準則是十分必要的。
《中國* * *產黨廉潔自律準則》涵蓋了黨員中的所有幹部,也為全黨澄清了是非,明確規定了什麽能做什麽不能做,有助於形成廉潔自律、不敢腐的氛圍。如果普通黨員有壹天成為了領導,他對腐敗墮落的思想防線會更強。
2、紀法分離,與現行法律重疊的70多條全部剔除。兩部法規修訂後的另壹個明顯變化是紀法分離。原規定的178條中,有70多條與現有法律重復,許多違紀案件明顯觸犯了法律底線。新版本修改後,這些文章全部刪除。
3.突出政治紀律,嚴懲拉幫結派等違反政治規矩的行為。對於《條例》來說,突出政治規矩是另壹個亮點。6月5438+02日政治局會議指出,“嚴明黨的紀律,要把嚴明政治紀律和規矩放在首位。”修訂《紀律處分條例》要突出兩個重點。壹是解決“紀”和“法”的問題;二是突出和具體化嚴肅政治紀律和規矩。
4.從樹的“高線”劃出壹條“底線”,對生活紀律等六大類做出負面清單。對於“底線”,這兩年大家壹定很熟悉。不管是“老虎”還是“蒼蠅”,他們的落馬和被拍,都是因為觸犯了底線。修訂後的條例將舊版中的各類紀律事項整合為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六大類,紀律的重要性凸顯。更重要的是,這次修訂還列出了“負面清單”。換句話說,以後不能做的事情會被非常明確地標註出來,非常具體。如此壹來,那些還心存僥幸的黨員幹部就要小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