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感染性肺炎隔離期什麽是假的?最新的規定是什麽?
肺炎隔離期間,視為病假。隔離期間,實施隔離措施的人民政府應當為被隔離人員提供生活保障;被隔離人員有工作單位的,其工作單位在隔離期間不停止支付其報酬。
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疑似患者以及與肺炎患者和新型冠狀病毒疑似患者密切接觸的人員,經隔離和醫學觀察排除為患者或病原攜帶者後,隔離和醫學觀察期間的工資由所屬企業按照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支付。不能因為曠工構成嚴重違反規章制度而解除勞動合同。
被診斷患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並因病停止工作接受治療和休息的患者,有權獲得醫療。企業應當保證患病職工依法享受醫療期和病假工資。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規定,企業職工因病停止工作休息的,享受醫療期。職工醫療期間,企業應當根據勞動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支付病假工資,病假工資不得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的80%。
《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規定,醫療期是指企業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不能解除勞動合同的期限。並且勞動者根據工作年限享受3個月至24個月的醫療期,特殊疾病的醫療期另有規定。
2.病假期間公司可以辭退員工嗎?
病假期間不得辭退員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得辭退員工:
1.接觸職業危害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乙方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很多沒有感染肺炎的員工擔心,如果在家隔離,用人單位會把他們當成事假,事假的話,用人單位肯定不發工資。對此,人力資源部也有明確規定,企業停產壹個月以上,員工被隔離在家的,只能按照當地政府的規定領取生活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