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平等:新婚姻法體現了夫妻完全平等,法律規定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
2.自願原則:婚姻必須建立在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的基礎上,不得有任何強迫;
3.家庭成員的選擇:登記結婚後,經雙方同意,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成員,反之亦然。
新婚姻法中的權益保護:
1.強化婚姻自由權:新婚姻法明確規定了婚姻自由原則,保障了婦女自主選擇配偶的權利;
2.財產分割的公平性:離婚時,新婚姻法對夫妻財產分割做出了更加明確和公平的指導,保護了女性在婚姻中的經濟權益;
3.預防和處理家庭暴力:新法加強了對家庭暴力受害者的保護措施,特別是為女性受害者的權益提供了更有力的法律支持;
4.關於撫養權和探視權的規定:新婚姻法對子女的撫養權和探視權作出了更加詳細的規定,保障了離婚後婦女在與子女關系中的合法權益;
5.反對重婚和婚姻欺詐:新法律對重婚和婚姻欺詐實施嚴厲的法律制裁,保護婦女免受此類行為的侵害。
綜上所述,新婚姻法對女性產生了深遠的影響,確立了夫妻關系中的平等原則,強調了婚姻的自願性,賦予了女性婚後選擇家庭成員的自主權,從而在法律層面保護了女性權益,促進了兩性平等和家庭關系的和諧發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82條
懷孕期間、分娩後壹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
第1087條
離婚時,夫妻雙方對* * *財產不能協商解決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本著照顧子女、妻子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第1041條
婚姻和家庭受國家保護。實行婚姻自由、壹夫壹妻制、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護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和殘疾人的合法權益。
第1042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幹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通過婚姻索取財物。禁止重婚。禁止配偶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之間的虐待和遺棄。
第1043條
家庭要樹立良好家風,弘揚家庭美德,重視家庭文明建設。夫妻應當互相忠誠,互相尊重,互相關心;家庭成員應當尊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諧、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