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1年6月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二條。
中國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的作品,不論是否發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權。
文章
本法所稱作品,是指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中具有獨創性並能以壹定形式表現的智力成果,包括:
(壹)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作品;
(四)藝術和建築作品;
(五)攝影作品;
(六)電影作品和以類似電影方法創作的作品;
(七)工程設計圖紙、產品設計圖紙、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計算機軟件;
(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
新聞圖片是否受著作權法保護,關鍵是判斷這類新聞是否只表達“純事實新聞”,即圖片新聞和文字新聞圖片是否能滿足作品的構成要件。
所謂作品,是指文學、藝術、科學等領域中具有獨創性並能以某種有形形式再現的智力創作。新聞圖片符合上述要求的,屬於作品,受著作權法保護;如果不能滿足獨創性和可復制性的特征,則不受著作權法保護。
法律依據
著作權法第三條本法所稱作品,包括文學、藝術、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工程技術等作品。以下列形式創作: (壹)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
(三)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作品;(四)藝術和建築作品;(五)攝影作品;(六)電影作品和以類似電影方法創作的作品;
(七)工程設計圖紙、產品設計圖紙、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計算機軟件;(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
新聞圖片著作權如何界定作為攝影作品,新聞圖片受著作權法保護。除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合理使用和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法定許可外,必須經權利人許可使用。
新聞圖片的著作權和其他圖片的著作權壹樣,法律並沒有特別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