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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作為主體做股權投資IPO有障礙嗎?

作者:周永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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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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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信托對股權投資的真正發展始於2008年。

2008年6月25日,銀監會發布了《信托公司私募股權投資信托業務操作指引》。這為以信托計劃的形式進入股權投資領域提供了明確的法律依據。之後出現了很多信托制度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

可惜好景不長。

很快,證監會表示,如果公司上市前有信托計劃持股,必須清理,否則不予放行。

有人認為這是部門博弈的結果,但也應該有以下原因:

壹是信托持股突破了《公司法》對股東人數的限制,違反了《證券法》關於公開發行證券的相關規定;

二是信托公司作為受托人,應當對受益人的相關信息保密,這與資本市場的信息披露原則相沖突;

三是信托登記制度缺失,信托公司作為上市公司股東無法確認其控股關系。

不管什麽原因,反正路堵了。

但是信托制度確實成就了壹批基金(其中有幾個現在已經非常知名,非常成功),因為他們通過信托募集資金後投資了壹批非常好的項目。後來在無法IPO的情況下,股權轉讓給關聯公司,基本不影響退出。

2065438+2002年4月,銀監會、證監會多位創意高管通過協商,就重啟信托計劃、開立證券投資賬戶達成共識。同時,兩部委也在IPO放行前溝通了信托計劃持股的可行性。可惜最後沒有定論。

所以現在的情況是信托計劃是做股權投資的主體,IPO還有障礙。

先說信托計劃嵌套有限合夥。

2009年,建銀國際也做了類似的快速騰飛的嘗試,即設立建信健康醫療股權投資基金(但不是嵌套的有限合夥,而是嵌套的公司制,但原理是壹樣的)。後來,該基金沒有壹個項目通過IPO退出。

2010年9月底,4個所謂的“信托計劃嵌套有限合夥”股權投資合夥企業在天津成立。其中三家由中信信托投資上海華越成立。它們是博道鑫源股權投資合夥企業、華辰葉嘉股權投資合夥企業和禦道元成股權投資合夥企業。另壹個是由Xi安國際信托和江西鄱陽湖產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設立的天津市大石東穩健股權投資基金合夥企業

這四家企業的運作模式是信托公司先設立信托計劃,再以募集的信托資金作為有限合夥人設立有限合夥企業,以有限合夥企業的身份參與投資。

從理論上講,這種將信托嵌套到有限合夥企業中的方式,可以避免信托計劃參與IPO的政策限制,因為在PRE-IPO公司的股東中,信托計劃會以有限合夥企業的身份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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