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及時還款
如果持卡人有還款能力,最好及時還款。還款後,銀行壹般會撤訴。如果不還款,會被法院判決償還欠款,承擔訴訟費用。
2.應訴
持卡人如要應訴,可在答辯期內撰寫答辯狀提交人民法院,或委托律師作為訴訟代理人應訴。
那麽被起訴後不履行會有什麽後果呢?
被起訴後不履行有以下後果:
1.如果持卡人在銀行向法院起訴並勝訴後的履行期內不履行法院判決,銀行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2.法院在接受強制執行時,會依法對妳名下的房產、車輛、有價證券、存款等進行查詢。
3.如果持卡人名下沒有可執行財產,無法履行法院判決,將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導致持卡人被限制高消費和出入境,甚至可能被司法羈押。
4.有能力償還欠款但拒絕償還的,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5.按照相關法律規定,拒不執行人民法院判決、裁定,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綜上,信用卡糾紛已經起訴,建議盡快還款,否則會對持卡人造成不良後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壹百九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構成信用卡詐騙罪。信用卡詐騙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壹)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取的信用卡的;(二)使用無效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4)惡意透支。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期限透支,經發卡銀行催收後仍拒不歸還的行為。盜竊信用卡並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九條* *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書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有權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從相關單位。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況查封、凍結、劃撥或者變更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查封、凍結、轉讓或者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的義務範圍。人民法院決定查封、凍結、轉移或者變更財產價格時,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