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元以上到10000元。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在三千元以上壹萬元以下的,應當認定為“數額較大”,可以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這是貸款詐騙罪的立案標準;詐騙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數額特別巨大”,可以判處10年以上或者無期徒刑。
貸款詐騙罪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壹)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r
(二)利用虛假的經濟合同;r
(三)使用虛假文件的;r
(四)利用虛假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r
(五)以其他手段騙取貸款的。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第193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騙取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壹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在三千元以上壹萬元以下、三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範圍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實行的具體數額標準,並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