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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上如何處罰酒駕?

法律分析:1。在道路上駕駛血液酒精含量超過80 mg /100 ml的機動車,屬於醉酒駕駛機動車。根據《刑法》第壹百三十三條之壹第壹款的規定,以危險駕駛罪定罪處罰,判處拘役,並處罰金。最高可判6個月拘役。

2、醉酒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從重處罰:

(壹)造成交通事故,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不構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中酒精含量達到200毫克/65438±000毫升;

(三)在高速公路和城市的高速公路上行駛的;

(四)駕駛營運機動車載客的;

(五)有嚴重超員、超載或者超速、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等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行為的;

(六)逃避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或者拒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尚不構成其他犯罪的;

(七)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受過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

3、醉酒駕駛機動車,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又構成妨害公務罪等犯罪的,依照數罪並罰的規定執行。

4.對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被告人判處罰金的,應當根據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實際損害以及認罪悔罪態度,確定與主刑相適應的罰金數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壹百三十三條之壹,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壹)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客運,嚴重超過額定乘客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眾安全的。

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車輛駕駛員血液和呼吸酒精含量的閾值和測試4.1酒精含量閾值。

車輛駕駛員飲酒後或酒後駕駛血液中酒精含量閾值見表1。

表1汽車駕駛員血液酒精含量閾值

駕駛行為類別閾值

駕駛行為類別閾值(mg/100mL)

酒後駕車≥20,< 80

酒駕≥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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