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我們經常可以看到壹些人未經他人同意,將自己的照片用於商業目的,以獲取可觀的利潤。這種做法可能會引起當事人的不滿,他們會尋求壹些途徑來維護自己的權益。那麽刑法有哪些侵犯他人肖像權的法律規定呢?下面我給大家詳細介紹壹下。
1.侵犯肖像權違法嗎?
侵犯他人肖像權屬於民事責任的壹種,《民法典》第1018條(2021.1生效)。
肖像權自然人享有肖像權,有權依法制作、使用、公開或者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從侵犯肖像權的法律中可以看出,這種行為不涉及刑事犯罪,只是對受害人造成了壹定的損害,但這種損害不需要刑法進行評價,所以侵犯肖像權不屬於違法犯罪行為。侵權人只需要承擔民事責任,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二、侵犯肖像權的民事責任
確定肖像權被侵犯是有壹定原則的。根據我國《民法通則》,只要滿足這三個要件,就可以認定構成侵犯肖像權的民事責任:
1,損害事實的發生。比如被害人的肖像權受到侵害後,被害人的名譽、地位、身份受到打擊,帶來精神痛苦,主要體現在肖像權人從其肖像中獲得財產利益的可能性降低,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包括精神損害和物質損害。
2.侵權人主觀上有過錯(包括故意和過失)。即攝影活動中存在法律法規禁止的行為,非法侵犯他人肖像權的,可以認為已經發生了錯誤。
3.損害事實與侵權行為之間存在因果關系。這種因果關系必須是拍攝者的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內在的、本質的、必然的聯系。
第三,侵犯肖像權民事責任的承擔方式
在我國,侵犯肖像權的責任方式主要是民事責任。這種民事責任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其中,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為非財產責任方式,賠償損失為財產責任方式。在我國司法實踐中,侵權責任的認定壹般是:壹是以營利為目的,以營利為目的為賠償標準。即無論是否“嚴重”,是否盈利,只要非法使用的目的是盈利,肖像所有者要求賠償,侵權人就必須承擔賠償責任。第二,對於非盈利性的侵犯肖像權,也就是說,侵犯肖像權的精神利益賠償的認定是以“情節嚴重”為基本標準的。情節輕微,未造成嚴重後果的,壹般不判物質賠償。
首先我要告訴妳,侵犯他人肖像權在我國屬於民事侵權行為,不涉及刑事犯罪,所以刑法沒有明確規定。其次,在民事侵權方面,可以要求對方賠禮道歉,消除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