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在網絡上散布謠言,攻擊、誹謗他人的法律責任,捏造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絡上傳播,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絡上傳播的;將信息網絡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內容篡改為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絡上傳播,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絡上傳播的,應當認定為“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明知是捏造的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絡上傳播,情節惡劣的,視為“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前款罪,除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以外,只有被告知的,才予以處理。被害人通過信息網絡告知人民法院第壹款規定的行為,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請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絡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壹條,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壹款規定的“捏造事實誹謗他人”:(壹)捏造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絡上傳播,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絡上傳播的;(二)將信息網絡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內容篡改為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絡上傳播,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絡上傳播的;明知是捏造的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絡上傳播,情節惡劣的,視為“捏造事實誹謗他人”。以上是邊肖關於“網絡造謠攻擊誹謗他人在刑法上承擔什麽法律責任”的提問內容希望對妳有幫助。如需法律幫助,歡迎咨詢,竭誠為您服務。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壹條之壹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編造爆炸威脅、生化威脅、輻射威脅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編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故意而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