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管轄爭議的解決:對管轄有爭議的,報* * *的同級上壹級行政機關指定管轄。
壹是行政機關職責不清,社會生活和公共事務管理相互重疊。因此,對行政違法行為的管轄必然相互重疊,權責不清,無法真正實行按職能管轄。
第二,由於我國行政處罰體系不完備,由於行政違法行為的復雜性和法律法規的競合性,在實施行政處罰的過程中,幾個行政機關對壹個行政違法行為都有管轄權也是客觀存在的。
第三,由於壹個行政違法案件可能連續、連續地涉及幾個行政違法行為,而這些違法行為又可能涉及幾個地區、幾個部門的行政機關,這種* * *共同管轄問題在行政處罰實踐中是不可避免的。如果各部門不能就誰來執行管轄權進行協商,也會出現管轄權爭議。
第四,還必須指出,在當前的行政處罰實踐中,壹些部門不是從國家利益出發,而是受利益驅動。從本部門利益出發,各自為戰,誰也管不了自己的壞處,從而加劇了行政機關與行政違法案件的矛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第二十二條_行政處罰由違法行為發生地的行政機關管轄。法律、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三條_行政處罰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行政機關管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