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些動物本身不能作為寵物養在家裏。
1,狗。不同城市都出臺了《養犬管理條例》,規定了禁止飼養的犬只和區域。比如,管理區域內禁止飼養藏獒、牛頭犬等大型犬、猛犬。
2.鳥類。比如畫眉鳥,2021年2月5日被列入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屬於二級保護動物,現在不能馴養。還有三種動物,即國家保護的具有重要生態、科學和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非法獵捕20只以上野生動物涉嫌刑事犯罪。
3、雞鴨鵝。屬於畜禽的,根據《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的規定,禁止在國家行政建制設立的城市區域內飼養畜禽。如果堅持飼養,相關部門可以沒收並罰款。
二、《民法典》規定,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相關法律法規:
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
第三十三條在按國家行政建制設立的城市市區內,禁止飼養雞、鴨、鵝、兔、羊、豬等畜禽;教學、科研等特殊需要的除外。
第三十五條畜禽養殖影響市容和環境衛生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和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委托的單位,責令限期改正或者予以沒收,並可處以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章飼養動物造成損害的責任
第壹千二百四十五條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損害是由於被侵權人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
第壹千二百四十六條違反管理規定,未對動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證明損害是侵權人故意造成的,可以減輕責任。
第壹千二百四十七條禁止飼養的烈性犬等危險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壹千二百四十八條動物園內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園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證明盡到管理義務的,不承擔侵權責任。
第壹百二百四十九條遺棄或者逃逸的動物在遺棄或者逃逸過程中造成他人損害的,由該動物的原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擔侵權責任。
第壹百二百五十條因第三人的過錯造成動物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向動物飼養人、管理人或者第三人要求賠償。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賠償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第壹百二十五條飼養動物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妨礙他人生活。
參考文章:
在家裏養以下寵物是違法的,包括麻雀。法律智庫?,網絡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