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企業行政處罰記錄能否消除?
根據相關規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自2014 10之日起,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等門戶網站向社會公示,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時間為5年,自公示之日起計算。執法人員未公開相關信息或者擅自刪除應當公示的行政處罰信息的,屬於失職。行政處罰信息自公示之日起滿5年的,記入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但不再公示。
兩種或四種情況將被列入業務異常清單:
1,企業未在規定期限內公示年報信息;包括在業務例外列表中。
2.企業未在工商部門責令的期限內公示相關企業信息的;包括在業務例外列表中。
3、企業公示信息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包括在業務例外列表中。
4.無法通過註冊地或經營場所與企業聯系。包括在業務例外列表中。
3.移出業務異常列表:
1,進入網站(原中國工商登記網)。
2.輸入後,選擇您的企業所屬的城市或省站點。
3.進入工商企業年報系統。
4.移出業務例外清單指南。
5.檢查所列異常的原因。有四種例外情況,選擇相應的壹種。
6.逾期未按時申報的當年年報,以及地址異常等其他異常原因的處理方法都在上面說明了。
7.下載企業遷出經營異常名錄申請表。
8.攜帶《企業遷出經營異常名錄申請表》和遷出經營異常名錄證明材料。需要什麽證明材料上面都解釋了,不同的異常原因需要的材料是不壹樣的。
9.攜帶以上資料到企業所屬的工商局大廳提交申請。等待審查。
10.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在收到信息後5個工作日內作出遷出決定,恢復正常備案狀態。受理的,應當在20個工作日內進行核查,並將核查結果書面告知申請人;不予受理的,應當書面告知申請人不予受理的理由。
1.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有什麽影響?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今後政府采購、工程招投標、國有土地出讓、授予榮譽稱號、依法限制或者禁止進入。銀行信貸、合同簽訂、通關、企業外籍員工工作證明等。會受到信用約束機制的影響。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十五條* * *國務院各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定期組織對行政處罰的實施情況和必要性進行評估,對不適當的行政處罰項目、種類和罰款提出修改或者廢止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