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主體的行政行為對相對人權益的影響有時是直接的,有時也可能是間接的。作為個人或組織,無論其權益是否受到行政主體行政行為的直接或間接影響,都是行政相對人。行政相對人進入行政訴訟後,其行政相對人身份自然喪失,在行政訴訟中成為原告,行政主體成為被告,兩者法律地位趨於平等。
行政相對人的權利和義務是指行政法律規定或確認的,行政相對人在行政法律關系中享有和履行的,與行政主體的義務和權利相對應的各種權利和義務。行政相對人的權利和義務是行政法上的權利和義務,即個人和組織作為行政相對人出現時的權利和義務,不同於作為民事主體的個人和組織的權利和義務。
根據不同的標準,可以對行政相對人進行不同的分類。
1,個人對應和組織對應
2.直接對應和間接對應
3、作為行為的相對人和不作為的相對人。
4.抽象對應和具體對應。
5.受益方與侵權方
首先,行政相對人是指行政管理法律關系中的個人和組織。任何個人或組織,如果不在行政法律關系中,而在其他法律關系中,就不具有行政相對人的地位,不能賦予“行政相對人”的稱謂。其次,行政相對人是指行政管理法律關系中與行政主體相對應的相對人的個人和組織。在行政管理法律關系中,壹方享有國家行政權力,可以依法管理另壹方,作出影響另壹方權益的行政行為,而另壹方有服從管理、依法履行相應行政行為所確定的義務的義務。接受行政主體行政管理的壹方,在行政政法上被稱為“行政相對人”。再次,行政相對人是指在行政管理法律關系中,其權益受到行政主體行政行為影響的個人和組織。行政主體的行政行為對相對人權益的影響有時是直接的,有時也可能是間接的。作為個人或組織,無論其權益是否受到行政主體行政行為的直接或間接影響,都是行政相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