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虛開發票的後果如下:
(1)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稅額為1000元,或者騙取國家稅款5000元的,基準刑為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
(二)虛開申報的稅額每增加3000元或者實際騙取的稅額每增加1500元,刑期增加壹個月;
(三)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稅額65438+萬元,或者騙取國家稅款5萬元,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基準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虛報冒領的稅額每增加六千元或者實際騙取的稅額每增加三千元,刑期增加壹個月。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零五條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或者其他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稅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本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虛開大量稅款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虛開稅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其他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發票,是指為他人虛開、為自己虛開、為他人虛開、為介紹他人虛開的行為之壹。
第205條之壹
虛開本法第二百零五條規定以外的發票罪。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二、虛開發票罪由什麽構成?
1,客體要件,本罪的客體是國家財政管理制度和稅收征管制度;
2、客觀要件,本罪客觀上表現為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騙取出口退稅、扣稅發票以外的發票,情節嚴重;
3、主要要件,本罪的主體是壹般主體,包括自然人和單位;
4.主觀要件,本罪具有主觀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