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欺詐是欺詐的壹種,行為人與用人單位訂立的勞動合同無效。偽造學歷還觸犯了刑法中偽造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印章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
學術造假的法律後果;
1.之後,補發的所有學歷、學位及所有必須依靠學歷學位取得的相關證書(如職稱、相關職業資格)立即無條件失效;
2.頂替者在國家公職、國有企業(含控股公司)工作的,有關單位應當立即無條件辭退;在外資企業、私企等工作。,相關單位發出公函,建議企業立即處理;如果出國留學,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會出具公函,建議相關學校立即處理;
3.上述處罰應記入檔案並永久保存;
4.國家教育行政部門在相關網站設立“冒名頂替者黑名單”,任何單位和個人可隨時查詢;
5.頂替者終身不能在國家公職和國有企業(含控股企業)工作,不能享受公租房、經濟適用房等福利待遇。
綜上,偽造蓋有高等學校印章的學歷、學位證書的行為,以偽造高等學校印章罪定罪處罰,明知是偽造蓋有高等學校印章的學歷、學位證書出售的,以偽造高等學校印章罪論處。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18條
以欺詐、威脅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無效。
第二十六條
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律責任,排除勞動者的權利;
(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對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應當經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第280條
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
偽造、變造或者買賣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於證明身份的證件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