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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草許可證處理的最新規定

申請人的申請符合法定條件的,煙草專賣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作出書面許可決定。二十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本單位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十日,並告知申請人延長的理由。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煙草專賣局應當自作出頒發煙草專賣許可證決定之日起十日內將煙草專賣許可證送達申請人。根據上述規定,受理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作出書面許可決定。二十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本單位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十日,並告知申請人延長的理由。

首先,營業執照要盡快辦理。去煙店所在縣(區)的煙草專賣局時,有壹個布局合理的問題(這個也很難問當地的異地煙草局)。準備好材料後,向當地縣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申請煙草零售許可證,只要符合要求,等待發證就可以了。壹般情況下,申請人會在提交申請之日起30天內審批發行。新設立的煙草制品零售點,新設立的零售點與已設立的零售點之間的距離應不小於30米。

申請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有資金,有固定的經營場所,零售網點布局要合理。

2.另外,申請煙草零售許可證還需要準備壹些申請材料。

3.經營者身份證及壹寸免冠照片。

4、工商營業執照及復印件、經營資金證明。

5.營業場所證明。租賃的,應出具當地街道辦事處蓋章的租賃合同,並提供完稅證明。

法律依據:

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

第二十三條經審查,申請人的申請符合法定條件,煙草專賣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作出書面許可決定。二十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本單位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十日,並告知申請人延長的理由。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煙草專賣局應當自作出頒發煙草專賣許可證決定之日起十日內將煙草專賣許可證送達申請人。

第二十四條依法作出不予頒發煙草專賣許可證書面決定的,應當向申請人說明理由,並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第二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予核發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

(壹)經營場所基於安全因素不適宜經營卷煙的;

(2)中小學周邊;

(三)被取消煙草專賣經營資格未滿三年的;

(四)因申請人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煙草專賣局決定不予受理或者不予頒發許可證,申請人在壹年內再次申請的;

(五)申請人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的煙草專賣許可證被撤銷後,三年內再次申請的;

(六)未取得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經營煙草專賣品業務,壹年內被執法機關處罰兩次以上,三年內未申請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

(七)國家煙草專賣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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