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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經營煙草專賣罪

您好,以上問題回答如下:煙草制品非法經營的法律責任主要以非法經營的數額和違法所得的數額確定。根據違法行為的嚴重程度,非法經營煙草制品可能受到行政處罰(罰款)或刑事處罰(判刑並罰款),這就涉及到罪與非罪的問題。這將在下面詳細解釋。1.非法經營煙草的犯罪,適用我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的規定。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壹,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違法所得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壹)未經許可,經營專營、專賣品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限制經營的其他商品的;(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書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或者批準文件的;(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從事證券、期貨或者保險業務的;(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活動。二、“情節嚴重”還是“情節特別嚴重”壹直是量刑爭議的焦點。202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關於辦理非法生產、銷售煙草專賣品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明確了非法經營煙草專賣品罪的定罪起點標準。未經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許可,未取得生產許可證、批發許可證、零售許可證或者準運證,生產、批發、零售或者運輸煙草制品,情節嚴重或者特別嚴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的量刑檔次定罪處罰。但由於法律規定模糊,司法實踐中對“情節嚴重”和“情節特別嚴重”的界定往往存在爭議。202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關於辦理非法生產、銷售煙草專賣品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明確了非法經營煙草專賣品罪的定罪起點。隨著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非法生產、銷售煙草專賣品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的有效實施,明確了非法經營煙草專賣品罪的定罪起點。根據司法解釋,非法經營煙草專賣品,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的“情節嚴重”,量刑檔次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違法所得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壹)非法經營數額在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二)非法經營卷煙二十萬支以上的;(三)三年內兩次以上因違法經營煙草專賣品受到行政處罰,違法經營煙草專賣品數額在三萬元以上的。根據該司法解釋,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的“情節特別嚴重”,量刑檔次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壹)非法經營數額在二十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二)非法經營卷煙壹百萬支以上的。申訴是非法煙草專賣罪的條文,希望能對妳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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