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如何計算年假的天數

如何計算年假的天數

年休假天數如何計算:員工累計工作已達到1年但不足10年的,年休假5天;累計工作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累計工作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病假會從年假裏扣,但是要請2個月以上的病假才能扣。病假不滿2個月的,仍可享受當年年假。工作滿1年以上不滿10年的員工,請病假超過2個月;工作10年以上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超過3個月的;職工工作滿20年以上,請病假超過4個月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年休假的標準是:工作滿1年但不滿10年的員工,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節假日和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

四種情況不能休年假:

根據國務院規定,當年有四種情形的,職工不能再休年休假。這四種情況分別是:員工事假超過20天且單位不按規定扣工資;工作滿1年以上不滿10年的員工,請病假超過2個月;工作10年以上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超過3個月的;工作20年以上的員工,請病假超過4個月。

壹般來說,勞動者連續工作滿壹年才能享受年假。根據國家相關規定,根據在單位累計工作年限的不同,可以給予的年假天數也不同。壹般年休假期間,單位需要保證勞動者的相關福利待遇,並支付相應的工資。

新員工和前員工年假怎麽算?

1.新進員工:按企業剩余日歷天數折算,折算後不足1個完整天數的不享受年休假。

2.離職員工:員工離職時,壹年未休滿年休假的,按當年工作時間折算年休假天數,支付年休假工資。但折算後不足1滿日的部分,不支付年休假工資。這是明文規定的,所以操作很清楚。

希望以上內容能幫到妳。如有其他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

第二條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和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員工享受年休假。員工在休年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待遇。

第三條職工工作滿1年以上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節假日和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

  • 上一篇:民事訴訟法中回避條款的內容是什麽?
  • 下一篇:邳州市最低工資標準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