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拆遷人選擇回遷,在選房前會給壹張票,即所謂的房票,用來在回遷時抽簽選擇房號。所謂動遷票,就是壹個通俗的說法。有壹定的風險。理論上是不能買賣的。
“房票”的本義是指業主在購房時產生的所有票據,如購房發票、完稅證明等。,但在征地拆遷中,“房票”是房屋產權調換的憑證。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被征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或者房屋產權調換。
壹、房票的意義?“房票”兼具兩種屬性。壹般來說,“房票”會寫明補償金額,但只能用於購買商品房作為安置房,實際上是作為“憑證”使用。通過“房票”安置,打破了政府整體建設安置小區的單壹模式,可以更多地發揮社會資本的作用,為拆遷人提供更多的選擇。
二、“房票”的法律效力是什麽?
“房票”是政府“壹手撐起兩家”的產物。對於政府和拆遷戶而言,其實是壹種“欠條證明”,即政府並未實際向拆遷戶支付補償款,而是通過“房票”明確了這種法律關系,並通過政府信用擔保來落實。
就政府和房地產開發商而言,形成了另壹種法律關系,即開發商幫助政府解決住房安置問題,政府提供壹系列資金或政策支持,並通過“房票”保證房子建成後壹定有買家,減輕了開發商的後續銷售壓力。可以說這個薪酬體系是創新的。
3.主張“房票”是否存在後續法律風險?
“房票”賠償措施的出發點是好的,但不代表沒有法律風險。最大的風險在於房地產開發。如前所述,“房票”只能購買政府指定的房屋,開發商與政府的關系只是壹種合作關系。如果住房建設質量不達標或不符合拆遷戶的意願,政府所能施加的影響是有限的。
如果開發商和政府的合作出現了問題,出現了未完成的業務或者其他情況,那麽政府沒有足夠的資金補償拆遷戶,拆遷戶的合法權益就有被侵害的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