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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州老太太因疫情被判幾年?

根據我國刑法,揚州老太太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故意犯罪,根據我國刑法規定,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但毛夫人未滿75周歲,不符合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條件。7月29日,因揚州老太疫情涉嫌妨礙傳染病防治罪,揚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決定對毛某寧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律師表示,按照甲類傳染病的要求,新冠肺炎屬於嚴格控制的乙類傳染病,而毛某寧在揚州期間的行為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等待她的將是法律的嚴懲。目前,案件正在進壹步審理中。不配合防疫管理,情節嚴重的,還可能構成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和妨害公務罪。

揚州老太太疫情是毛某寧隱瞞行程造成揚州疫情。毛老太太今年64歲,戶籍是南京市秦淮區。她住在南京市江寧區祿口街,屬於高發區。7月21日,她從南京坐車到揚州姐姐家。7月27日,毛某寧到揚州友誼醫院就診,因咳嗽發熱被控制。7月28日核酸檢測結果初篩疑似陽性,經揚州市疾控中心復檢為陽性。社區沒有被疫情防控通知告知是來自疫區,也沒有自行隔離。而且聚麻將、拒絕配合行程等多項活動造成揚州疫情擴散,導致揚州多人被感染。揚州疫情484例,還在增加。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壹,造成甲類傳染病、依法確定預防控制措施的傳染病傳播或者受到嚴重威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壹)供水單位供應的飲用水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衛生標準的;

(二)拒絕按照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提出的衛生要求對被傳染病病原體汙染的汙水、汙物、場所和物品進行消毒的;

(三)允許或者縱容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和疑似傳染病病人從事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禁止從事的容易傳播該傳染病的工作的;

(四)未經消毒,在疫區銷售、運輸被傳染病病原體汙染或者可能被傳染病病原體汙染的物品的;

(五)拒絕執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依法提出的預防控制措施的。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甲類傳染病的範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國務院的有關規定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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