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藥品經營許可證》的申請材料:
1.《藥品和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管理系統》企業端的《企業制劑申請書》;
2、擬任企業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的學歷、職業資格或職稱證明原件、復印件及簡歷;
3.擬經營藥品的種類和範圍;
4.擬設立的營業場所、倉儲設施和設備的情況(附擬註冊地址的地理位置圖和平面圖(註明面積),並註明與藥品零售企業的最短距離);擬設倉庫的地理位置圖和平面圖(註明面積、長、寬、高);
5.開辦零售(連鎖)企業的,還應當提交各門店的《藥品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復印件及相關資產證明;
6.申請材料真實性的自我保證聲明,並承諾對材料虛假承擔法律責任;如需提交軟盤,承諾對病毒造成的數據文件丟失負責;
7.申請人不是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者申請時的負責人的,企業應當提交授權委托書2份;
8、按照申請材料的順序制作目錄。
零售藥店三證:
1.藥品經營三證(含藥品批發零售公司、藥店):藥品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GSP認證證書。
2.藥品生產類(藥品生產企業):三證:藥品生產企業許可證、藥品經營企業許可證、營業執照。三證新:藥品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GMP證書(俗稱“兩證壹照”)。
法律依據:《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統計管理辦法》
第十四條中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統計機構制定全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相關統計調查指標含義、計算方法、分類、統計編碼等統計標準。
第十五條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依法組織開展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統計調查。中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統壹制定全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統計調查項目並報國家統計局備案或審批。地方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統壹制定本行政區域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統計調查項目,報同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審批或者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