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建立了三權分立、相互監督的政治管理體制,規定政令乃至政令本身(影響國家政策的部分)都要經過省直機關審查會簽後才能生效和發布,保證了政策的可行性、及時發現和糾正。杜絕不良政策對國家和人民的危害和影響;
規定死刑必須經過三次重復(其他地方五次重復)復核核準後才能執行。不難認識到,人們認為貞觀四年(630年)只有29人被判死刑,貞觀六年(632年)有290人被判死刑。太宗審時度勢,下令290人全部回家團年,明年秋收後再回來重審。結果290人準時到達,無壹人逃脫。
唐玄宗
即位後,先以姚崇、宋景為相,後以張、、李、杜洛、韓秀、張九齡為相。他們各有所長,各司其職,使國家大事充滿活力。而且玄宗這個時候能夠虛心納諫,所以政治清明穩定。
玄宗采納了張九齡的建議,制定了官調制度。在北京官員中挑選有能力的人,把他們調到總督府,鍛煉他們的處理能力,培養行政經驗。同時,他還選拔在巡撫衙門有所作為的人,提拔為北京官員。這種內外互調,增進了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間的溝通、理解和信任。
玄宗還將全國分為十五個頻道,在每個頻道設置采訪大使,監督地方郡縣官員,考察地方官員的政績。在選拔人才方面,玄宗還改革了科舉制度,限制進士科目和人數,以減少冗官的出現,提高官員的整體素質。
軍事改革
唐玄宗不僅有效地治理了內政,而且有效地治理了邊疆,收復了失地。這主要是關於軍隊體制的改革。由於原有的政府所有的軍事系統遭到破壞,農民逃亡,部隊來源受到影響。唐玄宗稱帝時,士兵逃兵現象極其嚴重,軍隊戰鬥力也很低,無法與強大的土耳其軍隊抗衡。
公元723年,開元十壹年,唐玄宗接受宰相張碩的改革建議,建立雇傭軍。從關內招募十二萬士官擔任護衛,稱為“長征健兒”。這次改革是由官兵制向雇傭兵制的轉變。經過十多年的努力,玄宗將這壹制度推廣到全國。這壹制度取消了原來政府士兵輪流守衛邊境的做法,解除了各國人民守衛邊境的痛苦。同時,這種傭兵也為集中訓練,提高戰鬥力提供了保障。
武則天用人。為了奪取政權,維護統治,武則天任命殘暴的官員打擊反對派。但是,武則天也任命了很多賢人治理天下。作為政治家,武則天以知人善任著稱。武則天曾被譽為“滿朝君子”,迪徐人傑等名賢皆在其中。後來的“開元聖賢”姚崇、宋敬也在武則天時期得到提拔。武則天善於用人還體現在她對用人制度的改革創新上。她改革科舉,提高進士地位。舉行宮廷考試;創造武學、自舉、試官等多種制度,讓大量窮人家的孩子有機會施展才華。子同治鑒評價武則天;“政出於己,明察秋毫,所以當時應縣也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