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責令改正實際上,關於廣告的壹系列爭議已經成為輿論的焦點。此前,壹家網絡名人奶茶店因涉嫌在廣告中添加不敬標語而廣受批評,某品牌卸妝水也因涉嫌侮辱女性而廣受批評。
因為很多公司在營銷上急功近利,也因為互聯網越來越強調要抓住人的眼球,兩者疊加就是很多公司和品牌打廣告的擦邊球。為了避免這種亂象,相關部門也加強了監管。如果證實椰樹集團違反了《廣告法》的相關規定,必須責令椰樹集團限期改正。
二、行政處罰事實上,國家對企業廣告的內容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同時,我國《民法典》也明確民事主體在從事相關活動時不能違反社會公序良俗。廣告不僅是企業的商業產品,也是文化產品。
壹個廣告要吸引消費者無可厚非,但如果僅僅局限於抓住消費者的註意力而沒有意識到廣告的真正含義,無休止地去抓邊緣,觸碰廣告的灰色地帶,就不值得推廣。創意可以無限,但不能失去底線。如果違反廣告法的相關規定,椰樹集團還將面臨罰款等行政處罰。
第三,關閉整頓這些廣告,可以在短時間內給這個企業帶來所謂的流量或者銷售額,但是會透支企業的長久生命力。從長遠來看,不值得。任何壹個企業要想成為常青樹,不僅要關註眼前的利益,更要有腳踏實地的產品和服務,促進這個企業更加良性健康的發展。該集團此前也曾發生過類似事件,因此如果此次確認椰樹集團違反相關規定,椰樹集團可能面臨停業整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