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許經營是指通過簽訂合同,特許人將自己有權授予他人使用的商標、商號、經營模式等經營資源授予被特許人,被特許人根據合同在統壹的經營體系下從事經營活動,並向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
特許經營合同的原始樣本是空白的電子文件。此外,合同樣本需要包含冷靜期條款的,特許人應當向商務主管部門提交以下文件和資料進行備案:
(壹)營業執照或者企業登記(註冊)證書復印件;
(二)特許經營合同樣本;
(三)特許經營操作手冊;
(4)市場計劃;
(五)符合本條例第七條規定的書面承諾及相關證明材料;
(六)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文件和資料。
二、普通商業特許經營備案註意事項
1.可以,特許人必須是擁有註冊商標、企業標識、專利、專有技術等經營資源的企業。
2.特許人和被特許人之間是合同關系,雙方通過訂立特許經營合同確定各自的權利和義務。
3.加盟商要在統壹的商業模式下運作,這種模式體現在各個方面,從管理、推廣、品控到店鋪的裝修設計,甚至招牌的設置。
4.被特許人應向特許人支付相應的費用。壹般加盟商所擁有的經營資源都是經過長期開發和積累的,具有很高的商業價值。
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繼續加大《規定》的執行力度,對本地區開展商業特許經營活動的企業、人員和中介平臺進行監督檢查,大力整頓商業特許經營市場秩序。對不主動備案、不誠信備案、不按時報送年報的企業,要進行約談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予以處罰並公示;對其他部門在行政監督或者司法審判中發現的線索,應當及時調查處理。請於8月1日前將監督檢查情況和典型案例報商務部。北京長春成都重慶大連哈爾濱南京寧波天津上海沈陽青島深圳武漢Xi安廈門煙臺珠海安徽福建甘肅廣東廣西海南河北河南黑龍江湖北湖南吉林江蘇遼寧內蒙古青海山東山西陜西四川西藏新疆雲南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