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個門面可以辦理兩個營業執照。
當事人可以根據其所有店鋪的數量申請相應的營業執照,不受我國法律限制。我國《市場主體登記條例》規定,市場主體應當依照本條例進行登記。未經登記,不得以市場主體名義從事經營活動。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需要登記的除外。
申請營業執照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住所或者主要經營場所的有關文件;可以是使用權證書,也可以是所有權證書。
2.應用;
3.公司章程、非法人企業法人、農民專業合作社(聯盟)章程或者合夥協議;
4、申請人的資格證明文件、自然人身份證明等。
營業執照辦理流程有以下步驟:
1,準名。確定公司類型、名稱、註冊資本、股東、出資比例後,可以到工商局現場或網上提交名稱核驗申請。如果失敗,需要重新簽名。需要1-3個工作日。
2.提交材料。審核通過後,確認地址信息、高級管理人員信息、經營範圍,網上提交預申請。網上預審通過後,按照預約時間到工商局提交申請材料。通過後會收到設立登記核準通知書。需要5-15個工作日
3.領個執照。預約當天攜帶《設立登記核準通知書》和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到工商局領取營業執照正、副本。
法律依據:
《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辦法》第十三條
申請個體工商戶登記,申請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可以直接向經營場所所在地的登記機關申請登記;登記機關委托下屬工商所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的,應當到經營場所所在地工商所辦理登記。申請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過郵寄、傳真、電子數據交換或者電子郵件等方式向經營場所所在地的登記機關提交申請。以傳真、電子數據交換或電子郵件方式提交申請的,應提供申請人或其代理人的聯系方式和通訊地址。登記機關受理的申請,申請人應當自收到受理通知之日起5日內,提交與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內容壹致的申請材料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