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死壹只豬獾需要多長時間,要看情節是否嚴重。
野豬和獾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非法獵捕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稀有陸生、水生野生動物。既包括具有重要觀賞價值、科學研究價值、經濟價值和對生態環境有重大意義的珍貴野生動物,也包括種類較少、瀕臨滅絕的瀕危野生動物。可以是我國特產,也可以是非我國特產但已被列為世界珍稀瀕危物種的動物。根據《國家野生動物保護法》的規定,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動物分為壹級保護動物和二級保護動物。根據1998 12 10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有大熊貓、金絲猴、獼猴、文昌魚、白唇鹿、揚子鱷、丹頂鶴、天鵝、野駱駝等256種或種屬珍貴動物。至於珍貴動物制品,是指珍貴動物的皮、毛、骨等成品。上述珍貴動物及其制品也必須是國家禁止進出口的,才能成為本罪的客體。否則,雖然是珍貴動物及其制品,但進出口不是國家禁止的,即使有行為,也不能構成本罪。客觀上講,本罪表現為違反海關規定,逃避海關監管,非法攜帶、運輸、郵寄國家禁止進出口的珍貴動物及其產品進出境的行為。其行為與持有武器彈藥罪基本相同。詳見武器彈藥罪的相關介紹。本罪的主體是壹般主體,凡年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單位均可構成本罪,成為本罪主體。主觀上,本罪只能是故意,過失不能構成本罪。行為人不知道是珍貴動物及其制品,或者雖知道是珍貴動物及其制品,但不知道是國家禁止進出口的。即使有客觀行為,也不能構成本罪。至於其目的,可以是非法獲利,也可以是其他目的,但這並不影響本罪的成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四十壹條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產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野生動物保護法
第三十二條違反本法規定,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獵捕野生動物的,由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沒收野生動物,處以罰款;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壹百三十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