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
第九條從事客運經營的駕駛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取得相應的機動車駕駛證;
(二)年齡不超過60周歲;
(三)3年內無重大及以上交通事故記錄;
(四)經設區的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進行相關客運法律法規、機動車維修和客運急救基本知識考試合格。
第二十二條從事貨運業務的駕駛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壹)取得相應的機動車駕駛證;
(二)年齡不超過60周歲;
(三)經設區的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有關貨運法律法規、機動車維修基本知識和貨物裝卸保管知識考試合格(使用總質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貨運車輛的駕駛人除外)。
第六十四條不符合本條例第九條、第二十二條規定條件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並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運管查黑車需要什麽證據
運管查黑車需要的證據如下:
1,運管抓黑車需要有車輛無營運手續,私自拉活的證據,才能罰款拘留;
2.只有具備經營資質和經營條件的企業、人員和車輛才有權從事道路客運。出租汽車個人不享有經營權,但必須是具有出租汽車運輸經營資格的企業,有合格的車輛和合格的人員。從事出租汽車運輸的個人,只是從出租汽車公司以承包、租賃的形式取得車輛或經營權。如果沒有營運牌照,屬於車輛不規範營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