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五十二條規定,醫療機構應當對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進行醫療救護、現場搶救和治療,書寫病歷等有關資料,並妥善保管。
醫療機構應當落實傳染病預檢分診制度;應將傳染病和疑似傳染病患者引導至相對隔離的分診點進行初診。醫療機構不具備相應治療能力的,應當將患者及其病歷復印件轉送至具備相應治療能力的醫療機構。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
擴展數據:
實施辦法第四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明確診斷的疑似病人在診療過程中發現甲類傳染病的,應當在2日內。
指第四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實施辦法》。甲類傳染病患者、病原攜帶者和艾滋病患者的密切接觸者、乙類傳染病中的淋病和梅毒患者,必須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檢疫、體檢和采取預防措施。對前款規定以外的乙類傳染病病人和病原攜帶者的密切接觸者,應當進行醫學檢查,並采取預防措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實施辦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甲類傳染病疑似病人或病原攜帶者的密切接觸者,經收容後排除為病人或病原攜帶者,收容期間的工資福利由下屬單位按出勤發放。
第五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衛生防疫機構接到疫情報告後,應當參照本實施辦法,立即對汙染場所內的甲類傳染病病原攜帶者和疑似傳染病病人進行嚴格的衛生處理。
第五十壹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實施辦法》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和地方政府發現傳染病出現前所未有的疫情或者傳染病被宣布取消的狀態時,應當立即采取措施,並向當地政府報告。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非傳染性疾病防治法》第五十二條,當地政府應當根據傳染病控制的需要,對衛生、醫療、公安、工商、交通、水利、城建、農業、商務、民政、郵電、廣播電視等部門采取下列預防控制措施:
(壹)搶救或者隔離病人;
(二)加強糞便管理,清除垃圾和汙物;
(三)加強自來水等飲用水管理,保護飲用水水源;
(四)消滅昆蟲、釘螺、嚙齒動物和其他傳染病媒介;
(五)加強對可能傳播傳染病活動的衛生管理;
(六)傳播疾病預防知識;
(七)組織對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和染疫動物的密切接觸者進行檢疫,並采取預防用藥和應急接種;
(八)提供預防和控制疫情所需的藥品、生物制品、消毒藥品和器械;
(九)保證居民生活必需品的供應。
威海市人民政府-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