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喪葬費
喪葬費按上訴法院所在地上壹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六個月計算。
2.死亡賠償金
(1)死亡賠償金按照上訴法院所在地上壹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計算,計算20年;
(2)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壹年減少壹歲;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3.其他人
被害人親屬辦理喪事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誤工費等其他合理費用。
4.精神損害賠償
如果患者家屬認為精神造成了很大傷害,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
醫療費
1.醫療費用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療費、住院費等收據憑證,結合病歷、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
2.醫療費用的賠償數額,按照壹審法院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
3、根據醫學證明或鑒定結論確定的不可避免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用壹並賠償;
4、器官功能恢復訓練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等後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等到實際發生時再進行訴訟。
死亡賠償金;
1.死亡賠償金按照上訴法院所在地上壹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計算,計算年限為20年;
2、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壹歲減少壹歲;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綜上所述,醫生在治療病人之前,首先要確定病人的病因和病情,然後在病村進行治療。但該病較為復雜,無法準確掌握患者的病因。醫生誤診的情況時有發生。這時候就要按照法律程序來處理了。醫療事故屬於醫療管理的概念。是否構成醫療事故,不是由人民法院來認定的,必須是醫療事故鑒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179條
人身損害賠償範圍因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夥食補助費等治療康復的合理費用,以及因曠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用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支付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